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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2、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3、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4、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6、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7、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8、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9、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10、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11、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12、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13、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14、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15、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6、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17、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18、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19、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20、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2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2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2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25、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2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27、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28、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29、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30、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1、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3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5、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6、学校食堂必须事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按规定验证。

37、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必需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39、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人口食品,必须使用已消毒的工具。

40、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41、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42、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

4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4、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5、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46、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47、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8、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9、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0、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3、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4、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5、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6、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0、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1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3、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14、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1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16、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17、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1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9、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20、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21、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2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2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5、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26、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7、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28、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29、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30、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31、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2、从事食品销售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涂改。

33、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34、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35、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6、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37、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38、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39、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0、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42、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43、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44、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45、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6、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7、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48、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49、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50、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5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2、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53、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54、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55、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56、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57、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8、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59、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6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6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64、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6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和经营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6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7、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68、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69、对使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先停机,后检查的方法,在检查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70、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71、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72、公共娱乐场所的法是安全消防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7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7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75、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内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76、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作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77、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78、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79、在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0、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或浪费原材料,依据原价格进行补偿。

81、保安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罚款100元。

82、因集体食堂就餐事物中毒,适情节给予医疗费赔偿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3、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4、网吧必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5、其它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培训学时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6、每季度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问题例会,总结这个季度的安全状况。

87、办公室将每次召开的安全会议进行存档,记录齐全。

88、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过程中,法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推脱,在事故未处理之前,应积极协调配合调查组工作,弄清事故的真象。

89、当事故发生时,企业财会人员应积极申报领取本企业上交的安全生产保障金。

90、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起草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91、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出改进意见。

92、坚持网管人员持证上岗的原则,对于违反原则的行为坚决禁止。

9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94、参加本网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

95、严禁在值班室及门前附近聚众闲谈、饮酒、打麻将、打扑克等。

96、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进、出本单位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盘查,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门。

97、熟练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保养、检查,及时填写灭火器的检查卡。

98、电工作业现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对非电气人员从事电气工作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9、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100、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5、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6、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7、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8、按照*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9、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10、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11、单位负责人;

12、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1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15、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6、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1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8、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19、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20、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21、采购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22、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3、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4、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26、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27、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2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2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30、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31、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3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3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35、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网吧安全实行安全检查职责,定期对营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8、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使用数语要简洁,指点事故隐患要准确,纠正隐患要到位。做到检查定点、定时、定人、定位。

39、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40、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4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门出口上锁、堵塞。

42、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43、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44、破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一经发现罚款10元。

45、私来乱接电源,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46、安全资料不完善,罚款50—100元。

47、经营场所起用明火不请示,造成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8、各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依照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9、每年初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0、负责对动用明火、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3、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4、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6、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坤担任。

7、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10、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11、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12、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1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14、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1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16、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17、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8、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19、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20、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21、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22、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23、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24、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25、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26、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27、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28、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9、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30、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31、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32、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33、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34、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35、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36、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37、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38、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39、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40、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学校配合镇*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2、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4、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5、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8、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9、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10、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11、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1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13、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1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15、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1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1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18、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19、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20、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2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22、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23、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24、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25、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26、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27、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28、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9、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0、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31、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32、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33、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谨慎驾驶,行人优先通行。学生*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尤其在升旗仪式等教育活动时,门卫禁止放入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4、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35、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6、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37、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8、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9、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0、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41、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3、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44、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5、集体活动、*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4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47、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8、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49、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0、操作间设施摆布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51、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52、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3、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54、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55、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56、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57、巡查期间不得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如大声询问、呵斥学生等行为。

58、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学校将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长的管理责任,看是否落实检查督促,纳入考核,按照细则的10%、5%依次递减进入考核量化。

59、小店的营业时间只限在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修后。在上课期间,小店人员不得到教室、办公室、宿舍区推销商品,更不得推着车辆在校园内叫卖。

60、门卫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保卫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上学、放学高峰应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对我校学生进行骚扰、诱惑。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5、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6、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7、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8、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9、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0、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1、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2、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13、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4、1企业是否能提*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5、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16、3是否佩戴首饰。

17、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8、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19、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20、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21、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22、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2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24、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25、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26、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27、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28、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9、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0、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1、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32、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3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34、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5、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7、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8、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9、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0、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4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42、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43、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44、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5、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46、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7、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4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49、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50、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2、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培训内容要包括《*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6、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

7、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8、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9、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10、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11、必须再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12、上班前,便后必须洗手,去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脸;不准用屉布、棉被套等擦手。

13、每餐后操作间要冲洗地面、锅台、下水池,随时保持干净,明地沟每周彻底清淤一次。

14、炊具要经常保持干净,切肉机用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调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洁,表面无灰尘、油迹。

15、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6、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7、做凉拌菜要严格消毒,不做以干蘑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18、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9、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20、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2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2、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23、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24、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2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2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7、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28、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29、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0、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3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32、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洗、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33、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

34、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35、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6、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37、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38、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9、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0、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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