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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2、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3、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4、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5、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6、2.4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7、3.1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作业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8、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9、5.2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0、5.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11、5.11所有的气焊工具、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等均应按不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12、成立义务消防队

1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14、火源管理:

15、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16、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7、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18、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9、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2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2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工作;

2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3、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2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25、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26、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27、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8、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9、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0、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31、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2、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33、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35、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36、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7、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38、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9、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40、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1、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2、2.7物料排放。

43、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45、在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只要将瓶身颠倒,喷咀向着火处即可,注意喷咀却不能对着身体。(注意:泡沫灭火器不适用于气体、液体及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46、严禁迟到或早退。

47、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岗位。

48、严禁生产中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49、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进行总结和评比。

50、协助上级*机关和安监部门对火警火险的调查处理,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4、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5、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6、*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7、*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8、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9、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其他装置是否停水气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防止因消防水用于生产而导致事故扩大和其他事故发生。

10、装置所设通风设备,不但是为了通风换气,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防暑降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驱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员应正确的充分利用。正常情况下,通排风设备非经安全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同意不得任意搬运,并应和工艺设备一样进行使用、维护、检查和交接。

11、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12、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13、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4、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15、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6、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17、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18、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19、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20、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21、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2、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2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24、2.1防爆泄压。

25、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6、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2.3防止氧含量超标。

28、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9、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0、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31、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32、2.7物料排放。

33、4库房设置有装卸*台的,*台内应与库房地面*接,*台外应不高出装卸车厢地板。*台两侧分别设置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库房的门开启时,不得阻碍人行台阶和车行坡道通行;

34、7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要齐全有效。

35、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36、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7、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放置可燃易燃物体。

38、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39、对所用易燃、易爆物料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40、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41、生产或检修,需用的熬炼设备应设置在安全地带。熬锅装料不得超过容积的80%,以防止沸腾外溢,熬炼期间应有专人管理,并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42、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43、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5欧姆,并应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44、建筑与工艺生产装置的*面布置必须符合防火间距标准要求。

45、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放空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安全流速,以防引起静电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6、厂区应设立若干消防水栓、水池,消防用水要有足够的压力。

47、在禁火区动火的,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动火。

48、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9、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判明原因,切断灾害源,必要时作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处理,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50、有职业禁忌证人员,不得安排到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一般规定

2、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7、通排风设备应作好预检修工作,保证经常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8、1经营储存场所的照明灯应为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9、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0、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11、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12、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13、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14、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15、1一般要求:

16、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17、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18、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9、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20、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21、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22、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23、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2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25、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26、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27、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28、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29、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0、加强防火防毒检查和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1、搬运可燃、爆炸等危险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所用板手、锒头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或镀铬的钢铁材料。

32、高温设备、管道必须保温。不能在高温设备、管道上烘烤可燃物。

33、生产区内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34、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2米以上,并设阻火器。

35、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

36、义务消防队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进行消防教育,训练和演习。

37、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38、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或无阻火器的车辆在生产区内行驶。

39、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或可燃性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40、编制防尘防毒规划,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仓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3、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7、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8、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9、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0、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11、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2、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13、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16、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17、6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18、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19、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20、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21、储罐区

22、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仓管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24、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25、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2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27、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28、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9、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30、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6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该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况的必要安全措施。

2、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在无*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9、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1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11、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12、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15、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16、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17、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8、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9、通风。

20、8烧焊作业着火点与乙炔、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应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并应安装回火器,各种气瓶应有护拦固定。

2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2、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3、2.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4、3.3 大、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持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当年可免培训考核。

25、3.4 参加发证单位培训的时间与内容,可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参加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时间不少40学时,培训内容为本工种有关的技术与安全知识(规程、规定等)。

26、4.3 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电梯操作或维修、登高架设、有关机械操作等由省、市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27、6.1.6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具体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28、6.2.2对公司特种作业的现状进行评价,并提交总经理工作部作为特种工种设置变更的依据。

29、6.3.2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实施安全措施的监督。

30、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1、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32、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33、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4、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35、产品监督检验证明;

36、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7、1、资格要求

38、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39、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0、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1、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2、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3、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200元。

45、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46、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47、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48、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4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50、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3、1奖励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5、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6、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7、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8、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9、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10、3经常性检查

11、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12、安全管理的普遍原则

1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14、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15、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16、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1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18、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19、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20、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2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2、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3、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24、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25、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6、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27、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28、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29、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0、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32、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协助施工队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33、对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以种种理由拖延、刁难落实整改工作的,将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保证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

34、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5、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36、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37、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38、勿靠近悬吊物下方走动或工作。

39、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40、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4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4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3、现场带班: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4、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45、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6、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47、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8、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49、5.1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0、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2、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4、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5、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6、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7、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9、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11、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12、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13、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14、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

15、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16、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7、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18、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9、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20、5低压配电电气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21、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22、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3、2、电工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以及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24、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2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26、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27、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8、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29、1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30、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31、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32、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

3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34、2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贴合有关规定。

35、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36、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37、6、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

38、6、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39、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40、6、使用完毕,由申请单位告知主办部门予以拆除,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注销日期。

41、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42、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43、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44、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4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46、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4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48、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4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50、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2、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3、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4、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5、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7、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8、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9、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10、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1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1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1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1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15、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1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17、3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8、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19、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20、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21、离开车场

22、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23、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2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2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6、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8、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禁止在停车线以外停放各种车辆,安排专人负责夜间停车情况。

29、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0、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31、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32、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33、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34、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35、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6、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7、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38、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39、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40、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41、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2、2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4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44、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45、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46、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47、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48、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49、车库操作管理人员在车入库前应告知驾驶员所有乘客必须先下车、收回天线、确认车轮气压充足,再根据灯箱指示引导驾驶员缓慢驶入车库内直到红灯亮停止。

50、车库操作管理人员在驾驶员停好车后应提醒驾驶员校正前轮、拉上手刹、收回后视镜、熄火、带齐自己的行李物品、锁好车门、尽快离开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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