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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2-03 00:00:00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工作。

2、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及时反映和处理安全隐患,通晓事故防范事项,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3、上岗期间劳保齐全,佩戴标识,精神饱满,坚决不带情绪上岗,不带病上岗、特殊要求岗位不带手机上岗。

4、每次在各种操作之前,务必坚持“一看、二准、三操作”的原则。

5、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当“安全和效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6、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上一级领导。

7、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8、职工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9、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10、支持交运出租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身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11、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中五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酒后上班,不盲目作业。

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景;

13、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4、提出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5、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率100%;

1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17、进取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伤害。

18、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19、因工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零;

20、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21、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评价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22、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工作,定期委托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锅炉安全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23、监督企业危险物品(汽油、柴油、油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水质化验及水处理作业场所化学品)使用、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4、指导、监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处理的,上报企业负责人。

25、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损失;启动应急预案后,自觉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本部门的人力、物力。

26、发生安全事件后,配合企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件调查。

27、自愿承担由于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8、提倡员工团结合作、不断进取进取创新、持续改善,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29、协助安全教育培训归口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工作;

31、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32、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33、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3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35、对现金、印章、重要票证认真保管,确保其安全,避免资料的泄露或公司财产损失。

36、对于全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7、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8、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39、公司、*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40、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生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2、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4、、理化实验室: 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5、、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6、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7、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8、更换部分或全部机座弹簧及弹簧螺栓。

9、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10、更换或修复机座。

11、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

12、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13、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14、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行车起动时应先呜铃。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5、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16、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18、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19、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20、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1、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22、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3、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24、、申购:

25、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6、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27、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28、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9、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30、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31、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32、《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33、《定期保养记录表》

34、《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35、《设备报废申请单》

36、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37、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38、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39、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40、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7、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8、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9、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10、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1、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2、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1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14、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5、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6、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17、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18、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19、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20、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2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2、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2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24、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5、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26、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27、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8、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29、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30、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3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32、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33、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4、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5、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6、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37、2循环气体压缩机系统正常检查内容,除了应注意机械部位的气缸温度、声音、压力、润滑等情况的检查外,要特别注意入口缓冲罐内是否出现液体,防止液体进气缸造成爆炸危险。循环乙烯丙烯贮槽液位是巡回检查的重点部位,该槽的满罐会造成压缩机超压,各段压力猛增而出现危险,当发现上述情况时,要立刻由聚合和压缩两处放空。

38、4.1双环戊二烯在常温下为无色结晶体或液体,与空气接触易生成氧化物。精馏作业前要对取样做爆炸试验的规定进行检查监督,试验结果不合格不准投料,防止双烯的过氧化物在精馏操作中发生爆炸。(注:爆炸试验指每批粗双烯取样100ml,于6.66~13.3kpa的压力下加热蒸馏,蒸干时不发生爆鸣现象为合格)

39、4.3三氯氧钒制备生产过程应注意下列内容的安全监督:

40、4.3.3反应器的电加热系统的绝缘和隔热保护,应经常检查维护,防止触电或灼伤。

41、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3、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44、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45、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46、大检查档案

47、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8、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9、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50、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制度 50句菁华

1、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3、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4、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7、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8、用火安全管理:

9、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0、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11、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12、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3、季节性和节前安全检查

14、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15、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6、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17、地面不*、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18、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19、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20、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21、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务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务必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2、7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23、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24、1.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25、2.4.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26、2.5其它要求

27、3.1.2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贴合安全要求。

28、3.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安装的防火要求

29、2.3.2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资料。

30、2.1消防安全基本状况

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3、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4、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35、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6、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 处乱丢乱放。

37、发生轻伤、重大险肇事故的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8、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39、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40、爱卫会组成

41、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口头)通报。

42、按《质量管理奖惩条例》奖惩。

43、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4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45、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46、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7、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8、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4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50、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职责:

3、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6、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7、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8、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9、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0、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1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12、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13、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14、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16、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17、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18、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19、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xx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20、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3、年终乡*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24、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25、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26、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7、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28、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台的除外);

29、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30、在岗位上打闹者;

31、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3、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34、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5、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36、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37、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38、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39、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0、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41、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2、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43、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44、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45、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47、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48、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49、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50、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7)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

1、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2、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3、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4、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6、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7、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8、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0、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1、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12、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13、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14、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15、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1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17、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18、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19、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20、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21、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22、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23、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24、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25、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26、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27、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28、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29、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30、3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31、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32、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33、4创新或改善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34、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35、一齐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36、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37、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3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3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40、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1、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42、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5、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6、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7、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8、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9、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50、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8)

——最新安全生产制度 50句菁华

1、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2、4 事故管理

3、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4、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高处作业周围的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被登高的大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的;

6、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8、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9、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10、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11、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12、工作职能

13、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1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1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16、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17、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18、消防器材管理:

19、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20、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1、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22、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3、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24、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5、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26、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务必保证质量,各项指标贴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27、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28、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9、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0、1.2防火分隔

31、4.1.2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32、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3、4.4火灾应急照明

34、4.6.1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35、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36、3.4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3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38、6.2.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职责人。

39、6.3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40、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41、1.1.1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43、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44、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5、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46、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7、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48、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49、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50、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安全生产事故直报制度 40句菁华(扩展9)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4、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6、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7、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8、《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9、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10、2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11、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12、5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13、4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14、2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15、5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16、9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17、1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8、5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19、3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20、4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21、9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22、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23、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24、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25、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26、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7、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28、1.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29、1.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00元。

30、1.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3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32、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33、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34、2.11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35、2.15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6、2.20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37、2.22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38、2.26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39、2.27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40、2.33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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