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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3、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4、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6、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7、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9、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10、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2、严格执行操作法;

13、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5、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1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19、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2、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5、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6、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8、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29、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0、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3、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3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8、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9、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安全大检查:

4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43、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44、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5、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6、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7、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48、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49、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50、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4、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6、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8、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9、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20、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2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2、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4、严重警告;

25、重大违章、违规或违法行为;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28、未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或事故防范措施的;

29、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0、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31、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在本部门或业务范围内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

32、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或失误的;

33、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多次被上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同一问题或事故隐患的;

35、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36、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7、发生无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38、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长期未得到整改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的;

40、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句菁华

1、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总务处负责)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4、4编制工作原则

5、6指挥和协调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2宣传

8、3奖励和责任

9、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11、项目部、监理部要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知识、防火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抢险救灾基本常识等)。

12、化学性皮肤烧伤

13、模拟人员

14、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15、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1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17、3教育措施:定期通过培训学习、班前教育等方式,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方面应有的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生产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18、5切实作好善后安抚工作。待伤亡人员、设备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有关伤员治疗、死者赔偿、机械设备恢复运行等一切善后协调工作,千方百计保证伤员、家属人员的人心稳定,确保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

19、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救援措施:

20、2.1 突遇停电应急处置措施:塔机升降或降塔拆卸标准节过程中,当爬升套架被顶空突遇停电时,应立即采用预先准备好的两块楔铁将回转机构输出小齿轮与回转支承大齿轮之间的两侧侧隙牢固楔住,防止此时因重臂旋转而导致塔机套以上部份结构失去*衡,进而导致塔机倾斜或坍塌。

21、4塔机倾斜或倒塌事故救援措施:

22、5.2.1使触电者仰面*躺,检查有无呼吸和心脏跳动。

23、5.2.2若触电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无明显呼吸起伏,应立即给其作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24、6.2将人员救出后,应立即检查可能的伤害部位,发现出血现象,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组织坏死。动脉出血应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25、7易燃气体爆炸救援措施:

26、7.2立即尽快切断电源。

27、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基础地面应夯实、牢固、低压应力不小于20T/M2。整个基础地面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陷,要严格按基础图制作基础。

28、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要检查、保养一次,并有书面记录。传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各连接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要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回转支承与上、下转台间连接螺栓各标准节连接螺栓均为高强螺栓,不得代用。

29、经常检查各部连接螺栓,如有松动立即拧紧,螺栓为露丝头需涂黄油,以防锈蚀。

30、安抚组:由财务部人员组成。接待受伤人员家属,做好安抚工作,保障应急资金,做好善后准备。

31、护送组: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办理治疗、住院等手续。

32、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33、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3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35、1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36、抢险救援组:生产准备部及下属生产准备车间、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成员组成,生产准备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协调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产;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37、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3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39、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40、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4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4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4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4、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4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46、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47、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48、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49、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0、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51、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3、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54、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55、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5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57、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和区级有关部门。

58、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59、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60、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安全生产带班制度 50句菁华

1、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2、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3、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4、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7、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8、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10、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11、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1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14、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15、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16、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7、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8、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19、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20、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1、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22、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3、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4、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25、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26、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7、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8、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2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疫病、工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1、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3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3、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岗位或班组安全教育。

34、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35、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6、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37、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8、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9、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感染疾病、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40、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41、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4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3、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44、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47、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48、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49、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50、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最新安全生产制度 50句菁华

1、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2、4 事故管理

3、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4、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高处作业周围的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被登高的大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的;

6、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8、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和违章指挥者。

9、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10、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11、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12、工作职能

13、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1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1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16、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17、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18、消防器材管理:

19、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20、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1、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22、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3、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24、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5、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26、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务必保证质量,各项指标贴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27、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28、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9、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0、1.2防火分隔

31、4.1.2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32、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3、4.4火灾应急照明

34、4.6.1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35、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36、3.4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3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38、6.2.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职责人。

39、6.3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40、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41、1.1.1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43、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44、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5、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46、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7、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48、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49、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50、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40句菁华

1、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3、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4、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5、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6、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7、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8、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9、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10、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11、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12、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13、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14、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1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1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17、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18、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19、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20、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2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2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24、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25、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26、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27、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28、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29、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30、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31、1考核原则

32、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33、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职责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检查一次。

34、3具体办法

35、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

36、4奖惩标准

37、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38、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9、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100——2000元罚款,对该部门处500——3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0、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状况。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0句菁华

1、考核办法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3、经济处罚的规定

4、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xx】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9、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0、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11、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13、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14、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15、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16、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7、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18、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19、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20、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22、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23、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24、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25、锅灶必须用不燃材料砌筑;

26、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27、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28、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29、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30、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经济和行政处分,直到给予刑事处分。

3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32、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3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34、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5、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36、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37、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38、雨期施工。

3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4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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