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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日期:2022-12-02 00:00:00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8、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0、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11、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14、警告;

15、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17、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8、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21、火灾事故

22、传染病事故

23、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24、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5、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28、7火灾事故的考核

29、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0、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3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4、事故的简要经过;

35、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36、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37、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38、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39、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0、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41、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4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4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5、保护现场。在调查组人员进入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作出标记或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46、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7、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49、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50、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本制定应急预案的。

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7、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8、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9、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0、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11、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12、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13、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1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9、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20、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21、其它安全事故

22、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23、3.3跨部门的事故

24、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25、3.2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26、3.3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27、4重伤事故

28、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9、10厂外交通事故

30、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31、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3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4、事故救援

35、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36、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37、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8、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39、事故的简要经过;

40、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2、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43、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4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6、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8、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49、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50、*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5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造*员伤害需抢救的,拨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时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救治,并垫付医疗费用。

53、总结汲取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分别召开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汲取教训,改进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4、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55、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56、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7、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58、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9、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60、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

1、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3、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4、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5、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6、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7、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9、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10、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1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12、严格执行操作法;

13、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5、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1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19、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2、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2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5、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6、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2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8、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29、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0、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3、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34、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8、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9、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4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安全大检查:

4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43、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44、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45、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6、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7、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48、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49、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50、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0句菁华

1、有关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14、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15、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6、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1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18、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19、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20、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21、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22、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2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4、严重警告;

25、重大违章、违规或违法行为;

26、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调查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

2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规定要求未得到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

28、未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或事故防范措施的;

29、对前期相同或类似问题未及时研究处理的;

30、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

31、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措施,在本部门或业务范围内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

32、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或失误的;

33、与事故、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重大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存在有关联的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4、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多次被上级单位或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同一问题或事故隐患的;

35、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36、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7、发生无人员死亡的机械责任事故的;

38、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长期未得到整改的。

39、发生人员死亡的火灾责任事故的;

40、一年之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或以上*和行业管理部门抄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给企业声誉和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2、组织年终总结评比;

3、对每项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4、对项目的监理部进行考核和奖惩;

5、向分公司提交对项目组成员年度考核奖罚意见。

6、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3.2.3规定执行。

7、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碰到难题及时报告。

8、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9、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10、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11、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1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13、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14、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15、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16、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8、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19、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20、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21、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22、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3、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拟定物料计划、物料申购单,并提交;

24、根据产成品的交付计划按时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

25、根据生产计划,督促仓管员做好物料配送计划。

26、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27、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28、负责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29、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30、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3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2、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35、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

36、在施工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 提出整改,需要停工的,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

37、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

38、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 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39、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准确记录安全培训的内容, 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学时数及培训效果。

40、在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施工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施工中新发生的安全技术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追加补报安全技术措施。

41、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2、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 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监 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 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 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 ,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4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 2002)

4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91)

4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4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

47、每月第一周的监理工作例会,应在分析研究进度、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确定安全预控重点,明确预控措施和责任人。

48、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49、1奖励

50、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1、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52、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53、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5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5、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56、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57、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58、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59、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60、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公司安全制度 50句菁华

1、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2、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4、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7、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疫病防控、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疫病防控、消防技能。

8、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9、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10、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13、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14、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感染疾病、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5、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16、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17、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18、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19、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20、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21、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2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23、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24、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5、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2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28、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29、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0、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2、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3、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34、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35、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6、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37、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38、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39、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40、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41、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42、严格遵守*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43、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44、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45、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4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7、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48、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9、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50、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7、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8、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9、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10、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1、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2、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13、对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14、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5、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6、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17、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18、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19、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20、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2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2、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2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24、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5、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26、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27、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8、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29、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30、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3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32、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33、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4、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5、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6、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37、2循环气体压缩机系统正常检查内容,除了应注意机械部位的气缸温度、声音、压力、润滑等情况的检查外,要特别注意入口缓冲罐内是否出现液体,防止液体进气缸造成爆炸危险。循环乙烯丙烯贮槽液位是巡回检查的重点部位,该槽的满罐会造成压缩机超压,各段压力猛增而出现危险,当发现上述情况时,要立刻由聚合和压缩两处放空。

38、4.1双环戊二烯在常温下为无色结晶体或液体,与空气接触易生成氧化物。精馏作业前要对取样做爆炸试验的规定进行检查监督,试验结果不合格不准投料,防止双烯的过氧化物在精馏操作中发生爆炸。(注:爆炸试验指每批粗双烯取样100ml,于6.66~13.3kpa的压力下加热蒸馏,蒸干时不发生爆鸣现象为合格)

39、4.3三氯氧钒制备生产过程应注意下列内容的安全监督:

40、4.3.3反应器的电加热系统的绝缘和隔热保护,应经常检查维护,防止触电或灼伤。

41、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3、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44、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45、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46、大检查档案

47、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8、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9、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50、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职责:

3、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6、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7、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8、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9、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10、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1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12、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13、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14、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16、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17、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18、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19、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xx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20、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3、年终乡*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24、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25、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26、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7、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28、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台的除外);

29、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30、在岗位上打闹者;

31、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3、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34、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5、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36、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37、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38、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39、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0、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41、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2、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43、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44、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45、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47、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48、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49、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50、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8)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50句菁华

1、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2、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00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5、3对市场共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周边地带的危险源辨识,由安全办进行。

6、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7、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8、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9、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0、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1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1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1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14、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5、控制过程

16、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17、根据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18、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19、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20、重点检查;

21、季节性检查;

22、节假日检查;

23、场内治安情况;

24、设施、设备、器材情况;

25、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及应急准备情况;

26、检查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27、对重点部位及安全隐患的检查,采取询问、检查、督促、帮助、引导、教育及盯牢、盯紧、勤查等方法,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28、市场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2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30、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讯网络。

31、制定预案,定期演练。

32、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33、玩忽职守、违章蛮干、脱岗或串岗造成事故的。

34、设专人负责女职工管理工作。

35、应根据需要,组织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以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36、促销活动前要检查商场出入口、安全出口、门窗、通道等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区域地面是否有积水或不利于疏散的障碍物。

37、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当值时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工作。

38、商场收市清场结束后,值班人员必须在防损清场登记本上签字。

39、班组检查必须对照相关检查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40、月末时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对班组安全生产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41、由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42、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43、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5、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6、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7、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8、1 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49、4 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0、3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0句菁华(扩展9)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0句菁华

1、协助*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3、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4、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5、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7、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8、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9、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10、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11、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15、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16、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7、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18、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19、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20、*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1、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台

22、装卸*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23、装卸*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24、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25、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26、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7、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28、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9、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30、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3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32、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33、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34、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车辆检查、检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35、检查、检测车辆的复杂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36、定期不定期抽检各车辆的技术状况。

37、通过车辆“日常检查”、“月检查”和“换季维护竣工检查”等,发现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100元。

38、一次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39、车辆检查、检测管理混乱,玩忽职守或无人管理,严重失职,使车辆检查流于形式,连续发生车辆损坏事故的,即时辞退。

40、违反检查、检测管理规定,敷衍了事,发生较大机械事故或运行安全事故的即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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